(政聯〔2024〕1號)
各軍分區、警備區政治工作處,各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根據教育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軍政〔2021〕247號),教育部、原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和《山東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魯政聯〔2012〕1號)和教育部及我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年度工作安排,現就做好2024年我省軍人子女高考教育優待資格審核工作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優待對象范圍
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①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現役軍人(含改革期間現役干部轉改文職人員)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犧牲的軍人子女。②子女已報名參加山東省2024年高考。
本通知所稱子女應為軍人婚生法定具有遺傳學血緣關系的子女,以及具有合法收養、撫養關系的子女。根據教育部、軍委政治工作部《關于推行使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資格證明信的通知》(軍政〔2022〕395號),截至2024年3月31日,退出現役1年內(以退役命令為準)軍人的子女,按照軍人服現役期間的有關條件享受優待。
二、優待政策
(一)烈士子女,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二)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三等戰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三)軍人子女(指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報考軍隊院校時,在投檔比例范圍內優先錄取。
高考照顧政策如有變化,以當年教育部和山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最新出臺的正式文件規定為準。
三、辦理程序
(一)個人申請。省軍區系統政治工作部門和各地招生考試機構要采取發函、網上公告等多種方式,分別將本通知精神及時告知當地駐軍單位和在校軍人子女。3月25日前,由軍人向所在單位提出優待申請,填寫《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資格采集表》(附件1),提交相關必要證明材料(附件2),其中夫妻關系、父母子女關系、子女信息等方面證明材料,軍人所在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已審核認定并錄入軍事人力資源信息系統,且在辦理此次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期間未發生變化的,軍人不再提供,由系統直接調取并匹配相關信息;其他涉及軍人服役經歷、特殊貢獻等方面證明材料,一般以信息系統記載為準,信息系統不能準確體現的,由所在單位指導軍人按要求提供。首次采集的證明材料,全部上傳信息系統“附件庫”,隨軍人信息作為電子檔案一并長期保存,在以后辦理人力資源相關業務工作時按需調用。
(二)單位審核。申請人優待資格經所在單位審核把關后,錄入信息系統軍人子女優待資格證明信模塊,匯總至師(旅)級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各師(旅)級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復審合格,并經公示無異議后,將《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資格采集表》、《參加普通高考軍人子女信息匯總表》(附件3)及其他必要的補充情況說明,于4月10日前送各地軍分區(警備區)政治工作處,并通過信息系統轉遞相關數據信息。4月15日前,各軍分區、警備區政治工作處將有關材料和匯總表上報省軍區政治工作局。
(三)集中會審。由省軍區政治工作局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共同實施,5月10日前完成。省軍區政治工作局主要負責對各單位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和匯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對參加普通高考享受的照顧政策進行審核。5月底前,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官網上公示審核合格的軍人子女名單。
各有關單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認真做好軍人子女考生資格審查工作。要嚴格標準條件,嚴格審查把關,嚴格政策紀律,凡發現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并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附件:1.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資格采集表.doc
2.需報送的相關材料清單.doc
3.參加普通高考軍人子女信息匯總表.doc
山東省軍區政治工作局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024年3月14日